孕早期超聲檢查通常指孕12周左右的超聲檢查,其間隔時間一般為4-6周或1個月,主要是通過超聲檢查測量妊娠囊、胎芽、胎心的變化,以判斷胚胎發育是否正常。
1、妊娠囊:對于月經規律的女性而言,在停經35天左右可以通過超聲檢查看到妊娠囊,妊娠囊內出現卵黃囊時,則提示為宮內早孕,即宮內孕。如果妊娠囊未在宮內出現,而是在宮外或者輸卵管區域看到,此時考慮為宮外孕,而非宮內孕;
2、胎芽:一般在孕42天左右可以看到妊娠囊內的胎芽,正常情況下孕6周左右看到胎芽,即胎心搏動。如果孕7周仍未見胎芽結構,則考慮為胚胎停育;
3、胎心:一般在孕7周左右可以在超聲檢查下觀察到胎心搏動,正常胎心搏動每分鐘應在120-160次/分。如果監測到胎心搏動頻率在120次/分以上或者低于120次/分,則考慮為胎兒心動過緩或者心動過速;
4、其他變化:懷孕早期還可以觀察到子宮增大、盆腔充血等變化。
此外,孕早期超聲檢查通常在孕6周進行,主要目的是通過超聲檢查判斷胚胎發育是否正常,并明確是否為宮內妊娠,以及確定胚胎發育是否與停經天數相符。如果孕7周前進行超聲檢查未發現胚胎發育,此時可以間隔1周后再次進行超聲檢查。而如果發現胚胎發育異常,如出現胎芽長度與停經天數不相符、羊水過少等情況,也可以隨時復查超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