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胎兒超聲檢查,主要包括胎兒結構超聲檢查、胎兒功能超聲檢查、胎兒心臟超聲檢查、產前超聲檢查等。每種檢查的側重點不同,需要根據具體情況遵醫囑進行。
1、胎兒結構超聲檢查:主要通過超聲檢查,對胎兒各個器官進行系統的檢查,觀察各個器官有無結構畸形,比如觀察胎兒的大小、形態、心臟發育情況,以及胎盤的位置、成熟度等,從而對胎兒畸形作出明確診斷,主要包括顱腦、胸腔、腹腔以及四肢等部位;
2、胎兒功能超聲檢查:主要用于評估胎兒的生長發育情況,包括測量雙頂徑、頭圍、腹圍、股骨長度等,還可觀察胎位、羊水分布情況以及胎盤功能等;
3、胎兒心臟超聲檢查:對胎兒的心臟進行系統的超聲檢查,可觀測到胎兒心臟搏動的頻率,并觀察胎兒心臟結構是否存在異常,排除胎兒心臟畸形的可能;
4、產前超聲檢查:主要用于篩查胎兒是否存在唇腭裂、水腫胎,以及先天性無腦兒、脊柱裂等疾病;
5、產前保健超聲檢查:主要包括孕早期的超聲檢查,如NT檢查、四維彩超等,還包括孕中期的超聲檢查,如二維彩超、三維彩超等,主要用于觀察胎兒有無結構異常,還可排除胎兒畸形。
孕期應定期進行產前檢查,除上述檢查外,還需要進行糖耐量篩查,并對孕婦的血糖、血壓等指標進行檢測。這些指標異常可能會影響胎兒的生長發育,因此應定期監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