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兒異常超聲檢查是指在孕期對胎兒異常進行系統檢查,通過超聲檢查可以明確胎兒各個器官發育情況,從而明確診斷胎兒是否存在畸形或染色體異常等情況。整個孕期都可以進行超聲檢查,常規超聲檢查時間為28-30周。中期以后的大排畸超聲檢查需要根據胎兒大小、胎位等情況,選擇合適的檢查方式。
1、系統超聲檢查:在規定的時間段內,系統超聲首先對胎兒進行系統超聲檢查,根據檢查結果,對異常情況作出初步的判斷,并進行相應的處理;
2、超聲檢查:妊娠22-24周需要做一次超聲檢查,測量胎兒的頸部透明層厚度,以判斷胎兒是否存在畸形的可能。而在妊娠26-30周時,則需要再次進行超聲檢查,除了進行系統超聲檢查外,還要進行早期的唐氏篩查;
3、染色體異常超聲檢查:如果考慮胎兒存在染色體異常的風險,則需要在妊娠中期進行羊水穿刺或臍血穿刺,進一步進行染色體異常超聲的診斷;
4、其他:如超聲檢查發現胎兒有心臟異常、顱內鈣化、腹腔或肝臟異常等情況,醫生會根據胎兒的具體情況,選擇再次檢測或者直接終止妊娠。
孕婦要按時進行產檢,醫生會根據孕婦的具體情況選擇合適的檢查方式。妊娠期間要注意休息,保持心情愉快,飲食上要營養均衡、多樣化,適量吃新鮮的蔬菜水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