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兒產前系統超聲檢查是四維超聲,是對胎兒全身各系統進行系統排查,判斷胎兒是否存在結構畸形的檢查。四維超聲檢查也稱為大排畸,可對多數胎兒進行系統排查,如顱腦、心臟、腹腔、胸腔以及四肢等。
1、顱腦:觀察胎兒是否存在腦積水、腦室擴張、顱骨畸形、腦膜膨出、腦組織鈣化、腦皮質發育不全等情況;
2、心臟:觀察胎兒有無心臟結構異常、心臟搏動異常,以及其他心臟畸形;
3、腹腔:觀察胎兒有無腸道積液、腹腔積液、肝脾腫大等情況;
4、胸腔:觀察胎兒有無胸腔積液、胸腔擴張、膈肌回縮、胸廓畸形等情況;
5、四肢:觀察胎兒有無肢體缺失,以及是否存在重度手足畸形等情況。
除四維超聲外,胎兒產前系統超聲檢查還可為排除畸形,如通過二維超聲發現胎兒有無腸道積液、腎積水、胸腔積液、腹腔積液等情況。此外,產前系統超聲檢查也可對孕婦進行超聲檢查,如發現孕婦有無心臟異常、唇腭裂,以及骨骼發育異常等情況。
通常情況下,孕婦在懷孕20-24周時需進行產前系統超聲檢查,部分孕婦由于各種原因無法進行產前系統超聲檢查,可通過進行四維彩超進行排查。產前系統超聲檢查通常選擇在妊娠22-26周時進行,此時胎兒發育較為成熟,且羊水量適中,在宮內的活動空間較大,進行產前系統超聲檢查的準確性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