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聲檢查是利用超聲波對人體進行掃查,通過超聲波反射或折射,形成圖像來進行疾病診斷的一種檢查方式。四維檢查對超聲醫師的要求一般包括遵守檢查前的注意事項、檢查時的操作規程、不帶金屬物品、不配合檢查等。
1、遵守檢查前的注意事項:四維檢查需要選擇合適的時間,一般建議在妊娠24-28周時進行,此時胎兒發育基本成熟,而且羊水量適中,在宮內的活動空間較大,胎兒骨骼回聲影響比較小,圖像也比較清晰。此外,建議孕婦在檢查前適當進食,以促使胎兒處于自然狀態,能夠配合檢查。
2、檢查時的操作規程:進行四維檢查時,檢查醫師需要對胎兒各個部位進行細致地觀察,并準確測量局部的長、寬、高、角度等數據。此時需要按照規范的檢查流程來進行,以免影響診斷結果。
3、不帶金屬物品:由于四維彩超需要在肚子內進行檢查,所以如果發現胎兒有異常情況,通常需要帶上金屬物品,以便于醫生明確胎兒身體情況。
4、不配合檢查:如果四維彩超的檢查醫師不具備相關的資質,則不能進行四維彩超的檢查,以免影響對結果的判斷。
除上述注意事項外,如果孕婦是進行雙胎超聲檢查,則需要提前預約。另外,如果孕婦腹部脂肪過厚或腹部瘢痕過大,則不建議進行四維彩超檢查。在四維檢查前1個小時應當排空膀胱,保持心情舒暢,也可以在超聲檢查時適當喝水,之后憋住小便,不小便憋得慌,才可以進行此項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