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政府網12月24日消息,國務院同意建立藥品醫療器械審評審批制度改革部際聯席委員會(下稱聯席會議)。聯席會議召集人與成員分別來自10個部委,由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局長畢井泉擔任召集人。
根據國務院部署,聯席會議的主要職能是在國務院領導下,統籌協調藥品醫療器械審評審批制度改革工作,加強對改革的指導、監督和評估,及時研究解決遇到的重大問題;促進地方、部門和企業間的信息溝通和協作,及時向國務院報告有關情況。
國務院對聯席會議的工作要求是各成員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主動研究藥品醫療器械審評審批制度改革有關問題,及時制定推進改革的政策措施或提出政策措施建議;按要求參加聯席會議和聯絡員會議,認真落實聯席會議確定的工作任務和議定事項。聯席會議辦公室要按要求加強對聯席會議議定事項的跟蹤督促落實,并及時向各成員單位通報有關情況。
原則上,聯席會議每年召開一次全體會議,也可根據工作需要臨時召開,由召集人主持。成員單位可以提出召開聯席會議的建議。研究具體工作事項時,可視情況召集部分成員單位參加會議,也可邀請其他部門和專家參加會議。此外,聯席會議要以紀要形式明確會議議定事項,印發各相關部門和單位,重大事項按程序報批。而聯絡員會議原則上每季度要召開一次,由聯席會議辦公室負責召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