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超聲波檢查,是指在懷孕早期利用超聲對妊娠囊形態(tài)、胎芽、胎心等結構進行觀察,幫助確定妊娠,以及排除異位妊娠、滋養(yǎng)細胞疾病等。一般在懷孕12周后才能做此項檢查,避免時間過早做此項檢查,以免影響檢查結果。
1、形態(tài):超聲檢查時,正常的妊娠囊形態(tài)呈圓形或橢圓形,妊娠10周后形狀可不規(guī)則,胎兒形態(tài)異常,因此在懷孕早期一般只能觀察到妊娠囊,還不能看見胎芽和胎心;
2、胎芽:正常情況下超聲可在宮腔內看到胎芽,一般在懷孕7-8周時看到胎心搏動,并且隨著孕周增加,胎芽長度可逐漸增大;
3、胎心:正常胎心搏動頻率為每分鐘120-160次,在懷孕18-20周時,通過超聲檢查可以觀察到胎心搏動。如果沒有觀察到胎心搏動,可能是由于孕周不符、胎兒發(fā)育不良、母體感染等因素導致沒有觀察到胎心;
4、其他:除上述檢查外,還可以進行血液檢查,如血常規(guī)、肝腎功能、傳染病篩查等其他檢查。由于高齡產婦的特殊性,建議詳細咨詢產科醫(yī)生,以免產生不良后果。
超聲檢查的次數、內容、方法及儀器都會有所不同,產科醫(yī)生要根據孕婦的具體情況酌情檢查。如果沒有不良孕產史及腹痛和陰道流血等癥狀,建議從孕早期開始常規(guī)檢查,并在孕11周后進行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