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聲波檢查通常不能檢查出流產。超聲檢查的功能是通過超聲波反射或者散射回信號得到臟器及周圍組織結構的形態學變化,從而可以判斷臟器的位置、結構、大小,以及血流情況,是一種輔助性檢查。而流產是一種異常妊娠,是指胚胎或胎兒尚未具有生存能力而妊娠終止,主要臨床表現為停經后陰道流血和腹痛,需要通過超聲檢查進行診斷。
1、妊娠囊:超聲檢查可以發現宮內妊娠,并可以判斷妊娠囊大小與停經天數是否相符。妊娠囊呈圓形或者橢圓形,位于子宮的宮底、前壁、后壁,且隨著妊娠囊的增大,隨之可以出現胎芽和胎心搏動;
2、胎芽:根據孕婦末次月經和B超檢查推算孕周,胎芽出現的時間一般在妊娠6-7周,可以通過B超檢查判斷胎芽是否正常發育;
3、胎心:正常胎心搏動為每分鐘120-160次,如果在懷孕17周以前出現胎心搏動,稱為胎兒早期搏動,屬于正常情況。如果在懷孕17周以后出現胎心搏動,可能出現胎兒心動過速或者過緩等情況,需及時就診觀察胎兒情況;
4、其他情況:超聲檢查還可以發現羊水、胎盤等情況。如果羊水較多,可以觀察到宮腔內的暗區。如果胎盤位置比較低,也可以觀察到胎盤等組織器官的情況。
一般超聲檢查主要是針對妊娠囊大小、形態、位置等進行檢測,并不能判斷是否會發生流產,還需要結合其它檢查進行綜合判斷。如核磁共振等影像學檢查,主要是針對胎兒大腦的發育、羊水情況等進行檢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