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前超聲科檢查通常需要三次,第1次產前超聲科檢查主要是為確定胎兒發育是否正常,第2次產前超聲科檢查是為確定胎兒是否存在胎兒畸形,第3次產前超聲科檢查通常是為了確定胎兒是否可以順利分娩。
1、第1次產前超聲科檢查:通常在妊娠12周進行,主要是通過超聲檢查測量胎兒的頸項透明層厚度,以此了解胎兒是否存在畸形或染色體異常等情況,以此評估胎兒發育情況。第1次產前超聲科檢查通常是選擇在妊娠10-12周時進行,主要是因為此時胎兒的發育較為成熟,可以通過此項檢查明確胎兒的發育情況;
2、第2次產前超聲科檢查:一般會在妊娠20-24周進行,主要是通過超聲檢查明確胎兒的大小、胎位、羊水以及胎盤等情況,以此了解胎兒是否存在畸形或者染色體異常等問題;
3、第3次產前超聲科檢查:從而了解胎兒的發育情況,主要是為了確定胎兒是否存在唇腭裂、水腫胎綜合征、先天性心臟病等問題,以此來判斷胎兒是否可以順利分娩。
產前超聲科檢查通常是為了確定胎兒的具體情況,如果出現檢查結果異常的情況下,需要遵醫囑積極進行治療和改善。此外,產前超聲科檢查通常還需要配合醫生進行多項檢查,如每次內容、時間等都不同,具體時間可咨詢產科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