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前超聲檢查是通過超聲波檢查,排除或發現胎兒畸形,并評估胎兒發育情況的檢查方式。產前超聲檢查報告單有基本內容、檢查意義、檢查內容等。
1、基本內容:首先要看超聲檢查中胎兒的胎心搏動情況,以及測量羊水的量是否在正常范圍內。其次要看胎兒的大小,以及羊水深度、羊水指數,還有胎盤的成熟度、胎兒大小、胎位狀態等情況,同時還要看臍帶有無繞頸。最后要看胎兒是否存在畸形,如顱腦或者胸腔、腹腔內臟器有無畸形,胎兒的四肢、手指、腳趾有無畸形,以及胎兒大小是否與孕周相符,還有胎盤的成熟度以及羊水量是否在正常范圍內等;
2、檢查意義:要看產前超聲檢查時測量的各項指標是否在正常值范圍內,以及測量的切面是否正確。此外,要看胎兒是否存在顱腦或者胸腔、腹腔內臟器的畸形,以及胎盤的成熟度、羊水量是否在正常范圍內等;
3、檢查內容:對胎兒進行系統性超聲檢查時,需要測量胎兒的大小,以及頭圍、腹圍、股骨長度等情況。然后對胎兒附屬物,如臍帶、胎盤、羊水等進行檢查。如果發現胎兒有畸形的情況,還要進一步做染色體檢查等;
4、其他:通過產前超聲檢查,還要對胎兒附屬物的大小進行測量,以及對胎兒附屬物中羊水的測量,判斷是否存在臍帶繞頸、胎盤早剝或者胎死宮內等異常情況。
產前超聲檢查一般建議在妊娠12周進行,此時胎兒的生長發育基本上已經進入到孕中期,通過產前超聲檢查能夠較清晰地判斷胎兒的生長發育情況。建議孕婦定期進行產前超聲檢查,以明確胎兒的生長發育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