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檢超聲通常指的是產前超聲檢查,一般需要做3次左右的產前超聲檢查。產前超聲檢查是指通過超聲波檢查胎兒結構,從而確定胎兒是否存在畸形,以及孕婦是否能夠順利分娩的一種檢查。
產前超聲檢查通常在孕6-8周時進行,此時胎兒基本結構已經形成,通過產科超聲檢查,能夠觀察到胎兒各個器官的發育情況,從而判斷是否存在畸形,以及孕婦能否順利分娩等。產前超聲檢查通常一次檢查無法看清胎兒全部的器官,需要根據不同的孕周,多次進行產前超聲檢查,以判斷胎兒的發育情況。
1、孕早期:在懷孕6-8周時,第一次產前超聲檢查為明確胎兒是否存在異常的第一步,主要觀察是否存在明顯的宮腔積液、胎芽、胎心。在孕11-13周時,還要通過測量胎兒的頸部透明層厚度NT值,進一步判斷胎兒是否存在染色體異常的風險;
2、孕中期:一般要求孕16-22周進行第二次產前超聲檢查,主要目的是為了篩查胎兒有無畸形,染色體是否異常,以及評估胎兒是否存在神經管畸形、先天性心臟病、唇腭裂等情況;
3、孕晚期:一般要求在30-32周進行第二次超聲檢查,目的是為了查看胎位、羊水、胎盤及胎兒發育情況,進一步判斷是否存在臍帶繞頸、胎盤功能不良等情況。而在37-38周還要再次進行超聲檢查,主要是為了查看胎兒大小、胎先露、胎位等情況,若胎兒大小異常或者胎先露異常,則需要評估是否存在骨盆異常。
產前超聲檢查能夠幫助醫生評估孕婦分娩時的難度,以及選擇分娩的方式,因此建議孕婦積極配合醫生進行產前超聲檢查。除此之外,在進行產前超聲檢查時,建議穿舒適的衣物,便于醫生進行檢查。